发布时间:2024-04-05 22:56:31 浏览: 次
为满足全县幼儿入园需求,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如下工作指南:
为幼儿报名时,出生日期满2周岁及以上适龄幼儿,即可报名幼儿园的托班、小班星空体育官网、中班、大班(机关第一幼儿园、机关第二幼儿园、第三幼儿园、第五幼儿园总园及东海玉景幼儿园不接收托班)。
1、随时报名。实行常态化报名,没有住房、户口、划片限制,家长根据幼儿出生日期,幼儿满2周岁随时可登录“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”公众号,按照《齐河县2024年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工作指南》中报名流程随时报名。
2、就近择园。城乡家长在全县所有幼儿园中,为幼儿选择1所相对就近的园所进行报名。
3、定期入园。城乡家长所选园所,县教体局每月26日—30日汇总后推送至相关幼儿园,幼儿园次月5日前通知家长入园时间。
(一)军人子女(现役军人子女、烈士子女、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)、齐河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(经省、市卫健部门认定)、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,优先入园。
(二)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早教培训学校。【居住区配套园:阳光一品幼儿园、融创幼儿园、机关一幼诚园分园、百合新城幼儿园、东海玉景园幼儿园、机关二幼金辰天悦壹品分园、齐河二幼绿城·幸福苑分园、第三幼儿园晏婴路分园、第三幼儿园雍景湾分园、第四幼儿园紫薇分园、第五幼儿园新城分园、车站小区幼儿园(晏北街道)、力高雍泉府幼儿园(晏北街道)、荣盛温泉城幼儿园(晏北街道)、安德湖幼儿园】。
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,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。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,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。不得歧视或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,不能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统一到特教中心就读。严禁违规宣传幼儿园招生与小学教育挂钩,严禁各级各类幼儿园、校外培训机构及幼儿教师违法举办学前班、幼小衔接班,杜绝小学化,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,要保持电话畅通,及时解答群众疑惑,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。现场审核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人员密集。报名过程中,各园负责人必须严密监督审核工作,一旦发现审核不严,严肃处理。
县教体局将按照招生工作职责,切实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,严格执行省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。同时,按照齐河县教体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的《关于建立健全齐河县民办学校(幼儿园)风险保障机制及相关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》(齐教体字[2023]111号)规定,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,监督招生有关政策的落实,幼儿园要设立咨询监督电话,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,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,维护广大幼儿、家长的合法权益。
各幼儿园要规范招生,违反招生规定的将依照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进行“责令限期改正,并予以警告。有违法所得的,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。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招生、吊销办学许可证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等处罚。。
其他任何单位、机构等宣传(发布)的幼儿园招生信息与本指南不符的,均为无效信息。